崔丽丽,真乃吾辈楷模?
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有江湖的地方就有“楷模”。
最近一个名字足以成为我们的“楷模”,她就是崔丽丽。
光听名字,是不是觉得有点清新和美好?
刚开始,大家都以为是这样,但越看越迷糊,怎么小绵羊渐渐露出了獠牙?
大家可能都看错了,这也许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。
崔丽丽的性侵维权案想必大家都知道了,工伤!
是的,她是工伤,老板进去了,根伤加心伤!
出来没多久,崔丽丽就开视频怼网友了。
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“你算哪根葱啊!事发多久报案,那是老娘的权利,跟你有毛关系啊?还要2000万私了?放你x的屁!老娘要的是2000万加法办!”
这话说的,简直让人忍不住鼓掌叫好。
多么标准的受害者姿态啊。
按照传统剧本,被性侵的女性应该哭哭啼啼、躲躲藏藏,至少蒙面消失个半年吧。
崔丽丽偏不。
她不仅站出来,还站得特别直。
不仅要说,还要大声嚷嚷。
不仅要赔偿,还要天价赔偿。
这种“既要又要”的精神,实在令人叹为观止。
工伤算个啥,天价赔偿才是目的。
如果天价赔偿泡汤了,利用曝光度,拉一波流量变现也是好的。
算盘是打得好,几千粉丝暴增到了几十万,流量时代,不要脸就可能成。
崔丽丽那事据说发生在2023年9月,没看错,是两年前的往事了。
崔丽丽跟老板王某去杭州出差。
饭桌上少不了酒,这是中国特色的商务文化。
第二天醒来,崔丽丽发现自己躺在老板房间。
老板的解释是房门打不开,担心她出事,所以把她带回自己房间照顾了。
多体贴的领导啊,出差还不忘关心下属安危。
可惜这温馨故事没持续多久。
十天后,崔丽杀了个回马枪,直奔杭州那家酒店调监控。
更主要的是她隔壁的“热心人”听到这边挺热闹,还录了音,恰好听到崔丽丽说“不要”。
我就想说,不是醉迷糊了?那声音还能清晰的飘到门外,恰好被录到?
更不要说抱上去时还搂着老板的脖子。
“不要”真是抵抗?也许是觉得钱太少说不要呢?
我就这么一瞎说,别当真。
更精彩的还在后面。
崔丽丽没有立即报警,而是先和老板谈私了。
开口就是2000万。
老板还价200万,或者50万加一套房。
这哪里是性侵索赔,分明是菜市场讨价还价。
谈崩了才报警。
这难道不算敲诈勒索?这老板没经验啊,学学吴秀波的操作,就不会是自己一个人坐牢了,至少能拉个垫背的。
2024年4月,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四年。
按理说故事该结束了?
不,这才刚刚开始。
崔丽丽转身就去申请工伤认定。
性侵算工伤?
天津市人社局给出了肯定答案:醉酒不是导致侵害发生的根本原因,侵害是加害人直接行为导致的。
这一下开创了司法先例。
以后哪个员工再被领导性侵,记得直接去人社局填表,说不定还能领工伤津贴。
崔丽丽这不只是为自己维权,简直是为全国职场女性谋福利,功德无量。
维权过程中,崔丽丽的表现更是可圈可点。
她开通社交账号,积累30多万粉丝。
接受媒体采访,讲述维权进展。
开庭时还特意穿上被侵犯时的衣服,开庭前她接受采访时表示,“我认为遭受性侵,跟你穿什么样的衣服没有关系。”
她还说,“2年前的今天它见证了我的耻辱,现在已经变成了我的战袍。”
耻辱就是耻辱,耻辱咋还成了战袍?
这观点很清新啊。
这营销意识,这个人品牌打造能力,让多少网红自愧不如。
有人质疑她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报警。
她的解释是担心工作没了,担心别人怎么看她。
这顾虑多实在啊。
毕竟在当今社会,被性侵不可怕,被公司开除才可怕。
丢脸不可怕,丢工作才可怕。
还有人跟我前面的质疑一样,监控显示她被抱的时候双手搂着老板脖子。
现在我觉得,这么有逻辑,这么清醒的一个人,这种举动可能是下意识的。
难道不知道醉酒的人也需要保持优雅?
就算失去意识,肢体也要保持得体姿态,这是职场女性的基本素养。
最让人佩服的是崔丽丽的丈夫。
面对众人的“冷嘲热讽”,他说:“我为什么要离婚?抛弃被伤害的妻子,才是真正的懦夫。”
有网友讽刺他,“你就是想要钱”。
他回应:“如果法律允许我要命,我肯定连他命也要!”
这样的丈夫,真是世间少有。
不过崔丽丽在采访中透露,她已经和老公分房三年了,两年没有夫妻生活了。
这信息量有点大。
但无论如何,丈夫的支持是真心的,这就够了。
毕竟在这样的时候,有个不离不弃的伴侣比什么都重要。
从刑事案件到工伤认定,从2000万索赔到113万元的劳动仲裁赔偿,崔丽丽的维权路越走越宽。
有网友猜测她未来会直播带货,这猜测合情合理。
如此流量不变现,岂不是暴殄天物?
如今崔丽丽的社交账号改名为“丽丽的战争”,视频标注“虚构演绎,仅供娱乐”。
这操作很溜。
既发泄了情绪,又留了退路。
万一被人怼,可以说我只是在拍段子嘛。
而且,崔丽丽把自己不幸遭遇变成了人生机遇,这是多么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啊。
那些质疑她的人,无非是见不得女性强大。
当一个受害者不按套路出牌,不肯默默忍受,不肯低调回避,反而高调维权、精明计算时,有些人就坐不住了。
他们想要的是一个完美的、可怜的、无助的受害者,而不是一个会讨价还价、会积累粉丝、会开创司法先例的强者。
崔丽丽打破了所有这些刻板印象。
这种“创伤后成长”,这种把“耻辱衣”变为“战袍”的勇气,这种在废墟上重建人生的能力,不就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学习的吗?
崔丽丽,教了我们很多,值得反复咂摸、反复探索、反复领悟,然后反复实践!
受害不可耻,可耻的是不会利用受害赚钱。
维权不丢人,丢人的是维权的同时没积累粉丝。
打官司不可怕,可怕的是打完官司没有后续变现计划。
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,崔丽丽做出了完美示范。
她没有被不幸击垮,反而将不幸转化为机遇。
她不仅让加害者受到惩罚,还让自己成为网红。
她不仅开创了司法先例,还可能开创直播带货新事业。
这样的女性,不是楷模谁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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