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10-4 02:14

泰安全理事会急发声!柬备忘录利弊待查,协议效力将迎大考?

针对泰国与柬埔寨此前签署的有关争议边境地区的两项谅解备忘录,泰国前外交部长诺帕敦近日公开呼吁政府,在推动相关公投前,需先全面研究两份文件的利弊,确保民众掌握充分信息后再作决策。

这两份备忘录分别签署于2000年和2001年,内容围绕泰柬两国争议边境的管控与协商机制展开。此前政府在议会政策演讲中已明确,将在下次大选期间同步就这两项备忘录举行公投,同时推进的还有是否修改宪法的公投。
不过,不少批评者认为,这两份备忘录可能让泰国在与柬埔寨的领土争端中陷入被动,因此公投议题自提出后便引发广泛讨论。
诺帕敦在回应这一议题时强调,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带头负责备忘录的利弊研究,并必须将研究结果全面公开。他认为,只有让选民充分了解两份文件的具体条款与实际影响,才能在公投中做出符合国家利益的选择,“民众的决策必须基于事实,而不是片面信息”。

为此,他还呼吁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方,共同挖掘并公布更多真相与事实依据,为公众提供客观参考。
作为曾在沙马・顺达卫政府担任外交部长的资深官员,诺帕敦进一步援引泰国条约与法律事务司此前的专业意见指出,从整体利益考量,两份备忘录的益处远大于潜在弊端。
以2000年签署的备忘录为例,其中明确要求柬埔寨必须通过双边谈判解决边境问题,不得引入联合国、国际法院等第三方力量干预,这为泰国保留了协商主动权。

同时条款还禁止两国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争议边境的现状,比如在该区域建设社区、设立市场或挖掘军事战壕,这一规定对维护边境稳定起到了关键约束作用。
诺帕敦还提出疑问:若两份备忘录真的存在合法争议或对泰国不利,为何过去25年间没有任何一届政府尝试推动废除?这一质疑也引发了对备忘录实际影响的再审视。
不过,泰国国内对这一议题的看法并非完全一致。前财政部长就持相反观点。他表示,过去25年来,两份备忘录下的边境问题协商几乎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,且柬埔寨多次被指违反协议条款,这种情况下,泰国完全有充分理由推动废除备忘录。
他还援引1969年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》的相关规定,指出当条约遭到重大违反时,缔约国有权暂停或取消条约效力,为自身观点提供法律支撑。
此外,前民主党议员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。他认为,在涉及国家领土与外交的重大决策上,政府在咨询外交部、国家安全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后,本身就拥有自主决策权,无需将责任转移给公众,通过公投决定反而可能延误问题解决时机。
目前,各方观点仍在持续交锋,泰国政府尚未就备忘录研究的具体时间表及公投细节进一步表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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