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10-11 18:37

缴费标准不变!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



10日,市医疗保障局、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,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式开始。

根据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城乡居民医保”)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,达到每人每年700元;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上年标准不变,继续分为两档设置: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30元/人·年,未成年人(含各类在校学生)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/人·年。民政、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救助对象,继续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分类资助参保。

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8日为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。

2025年9月底前已缴纳2025年度保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,2026年度不设待遇等待期。其中: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6年度保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: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;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间缴纳2026年度保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:缴费到账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2025年10月1日之后补缴2025年度保费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,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自其2025年度保费到账之日的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后算起,至2026年12月31日;如果参保人缴纳2026年度保费之日在2025年固定待遇等待期结束之后的,2026年度医保待遇享受期自其2026年度保费到账之日算起,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其他居民未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(含新参保人员),将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。同时,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规定,未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员(含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人员),即便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了,也要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,其中: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: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;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间缴费到账的待遇享受期为:缴费到账之日的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。

为进一步优化参保缴费服务,我市全面畅通“实体、网上、掌上、自助”多元化参保登记和缴费渠道:接续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(指已参加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员),自助自愿缴费,无须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其中市本级学生参保需要所在学校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后缴费。新参加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(指居民医保中断超过一年,或者从其他类型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居民医保,或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,或者新生儿),在本市区域内不受其户籍限制,即可在其户籍地或常住地经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的社区(村)、银行等代办窗口进行线下参保登记,也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共服务平台(辽宁鞍山)个人网厅、鞍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线上参保登记;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成功后,即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。

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(含孤儿和事实无抚养儿童)和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等人员,由县(市)区(开发区)的民政、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,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,办理保费结算。在我市就读的大学生(包括驻鞍高校、职业院校学生、研究生)可按学制年数一次性趸缴全学制保费。学制期间,即便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,大学生本人也无需补缴费用。

缴费渠道与缴费方式

缴费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自主缴费:

(一)辽宁省税务局“掌上办”缴费渠道
1.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
2.支付宝-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
3.电子税务局APP

(二)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

(三)各委托代征银行(金融机构)缴费渠道。

(四)办税服务厅
各县(市)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。

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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